济宁企业管理咨询公司——仪表生产许可证办理
济宁煤安认证,济宁企业管理咨询公司,济宁食品生产许可证,济宁特种设备许可证,济宁质量体系认证
怎么办理仪表生产许可证
一、适用范围
本考核条件适用于对生产公称口径50mm及以下规格的冷水水表、热水表(包括IC卡水表)企业的制造许可证考核、有效期满后的复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,是对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》有关内容的补充。
二、怎么办理仪表生产许可证生产规模
l、年生产能力:10万台以上(对IC卡表暂不做要求);
2、厂房面积:校表车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0m2(不包括大口径水表检定装置校验场所);装配车间使用面积不小于50m2。
三、怎么办理仪表生产许可证生产设施
l、必须具备系列表壳、铜罩、管接头、螺母、水表玻璃、机芯和橡胶密封件等部件的检测工具,包括螺规、塞规、齿轮跳动仪、耐压测试台、橡胶硬度计及其它专用、通用量具。应建立水表加速磨损性能的试验装置,以便对水表整机和机芯部件进行性能测试。
2、机芯生产企业应有本企业自己的注塑机和模具。如是外协的,则应出具外协加工质量合同,而且外协单位应列入进行考核的范围。
3、有专门装配、校表场所,生产现场清洁、整齐,零部件堆放有工位器具和区域、标识。
4、必须制定影响水表安全规则的部件的检测方法并做记录。
四、出厂检定条件
检定装置数量:单台式水表检定装置10台以上,压力试验台位总数4台以上。带压力试验装置的串联式水表装置按2台单台式检定装置和2台压力试验台位计,双表标准表法水表检定装置按单台计。(建议按单台式水表检定装置6台和带压力试验装置的串联式水表检定装置2台配置。)
对IC卡表,也应具备水表检定装置和压力试验装置,但数量暂不做要求。
- 上一篇:济宁企业管理咨询公司——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知识 2015/8/11
- 下一篇:济宁企业管理咨询公司——三类食品生产许可证 2015/8/10